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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写文。

像风一样( moonsun )

    6000+字


    一篇完


—— —— ——


    文星伊在靠近市中心的这栋公寓住了快一年了,周围什么都有,她认得去超市、药店的路,却不晓得就在附近那个城市公园入口在哪,说来不是个精力充沛的人。她是个律师,工作繁忙、生活检点,偶尔一个人也会觉得无聊,所以她养了只狗,叫大发。名字是她随便取的,生活没那么多大发,都是些细碎的欢喜或忧伤使她有活着的实感。


    这栋公寓走廊里头平常还是挺安静的,所以今天外头叠在一起的脚步声和偶然似是不小心引起的碰撞响动便格外引人注目。


    难得是个相对闲适的周末,文星伊放下手上的零食,凑到门边借着猫眼向外张望——不出她所料,对门在空了两个月之后终于要搬进人了。这么说倒不意味着她多期待这个邻居,毕竟现代人的邻里关系,大家都晓得的。


    文星伊坐回沙发的时候瞟了眼时钟,十一点。是周末来着,她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但还是随口赞扬了体谅周末补觉的上班族的新邻居。


    下午她溜达去超市买了菜,嘿,看生菜水灵就拿了两颗;好久没吃芹菜了称一点吧;生鲜池的虾活蹦乱跳的,她最爱吃虾了不能错过;啧,今天的乌鸡打折,带一只回去煲汤吧…


    文律师推着购物车跟在人群后面排队结账的时候后知后觉自己实在是买多了,平常工作日她午餐晚餐都在公司附近解决,没时间也不需要来超市采购,这不,周末闲下来来一趟还真看着什么都想买。


    她叹了口气,终究是懒得放回去。


    文星伊回来简单收拾了下屋子就开始为晚饭做准备——平心而论她做饭手艺还是可以的——熟练地斩鸡、腌制,又找出适量的鸡骨草等材料洗净备好。她想,做多了就做多了吧,大不了这几天晚餐回家吃剩菜。


    文律师即便是人在厨房忙活身上也没有过多的烟火气,抿着薄唇、束着头发与她平日在律所里的模样也出入无多,为了方便挽起了半截袖子,露出的那截纤细手腕和骨节分明的手甚至有些病态的白。最显气质的大概是她操着锅铲也挺直的背,虽然这样站久了会酸,文星伊也是真受不了歪斜的站姿,她对自己要求很高,高到不愿依赖,也不想沉迷。


    天黑下来了,文星伊端着那盘白灼虾走出来,心说今天的虾真大个,要重点吃虾少剩下些才行了,毕竟白灼的放不了。她只不过是不愿意炒着吃,总觉得虾要原汁原味灼熟蘸酱油才够鲜呢。你看文律师是很有些固执的,不乐意将就,所以没有特别想叫来一起吃饭的人就不叫,自己做自己吃也并不寂寞。


    门铃这时响了,只响了两声,来人便耐心地等着不再按了。


    文星伊抽了张餐巾纸擦手,又把挂在耳后的头发放下才去开门。门外的女人比她稍矮一些,穿了件宽大柔软的灰色毛衣,一眼望去是她满分的笑攫住了眼睛,七分甜两分柔还有一点…媚?


    “你好,我叫金容仙,是今天刚搬到你对面的。家乡那边有传统,搬家要送些手作的东西给邻居,我下午做了些饼干,请你收下,希望以后相处愉快。”金容仙说话时眼里也盛了笑意,使人不得不相信这一切全出自真心实意。


    文星伊没遇见过这样的邻居,但她并不反感。话说回来,之前好奇去看的时候只觑着两个穿搬家公司制服的大叔,倒不晓得原来新邻居是个这么好看的人。她接过金容仙手里崭新的纸袋,也笑起来,“谢谢你,我叫文星伊。对了,做饼干什么的…你真的很厉害,我会好好享用的。”她甚至冲人家眨了眨眼。


    她呀,不是不苟言笑的人,只是没表情的时候看着实在有些凶,所以表情生动些也是她的日常目标之一,总不好让人家误会,更何况,面前的金小姐实在让人心生好感。


    金容仙点点头,道别之后抬起手来蹭蹭鼻尖的时候文星伊才注意到她是把大半个手掌都缩在毛衣袖子里了,真像只小动物。


    文星伊看看手里沉甸甸的饼干,又望望桌上一桌子的菜,嘿,来而不往非礼也,择日不如撞日,她的虾可不能浪费…


    “金容仙!”





    金容仙虽然一向待人亲和也是真心想和邻居们搞好关系,不过她这饼干刚送了第一家就被对方邀进门去共进晚餐还真是有些“受宠若惊”。她当然是道谢想着推辞,不过对方磕磕巴巴解释反正自己做多了的时候还真有点可爱,她很白,但这会儿憋得脸都有点儿红了。


    反正都是女生,应该还挺安全的,金容仙于是笑弯了眼,“那就打扰啦。”


    金容仙换上文星伊给准备的崭新的拖鞋,没来得及感叹文星伊家上到天花板下到脚下的拖鞋都走性冷淡风,就被一桌子菜吸引了目光。


    嗬,自己这邻居是个实在人,这可不是做多了吗。


    落座前,文星伊替她拉开了椅子;文星伊替她盛了汤,碗里两大块炖得软烂的乌鸡肉;文星伊差点就帮她盛饭了,还是金容仙及时叫住了,说自己不太吃主食才作罢。


    金容仙手在桌子底下无意识地摩擦着长裤有些粗糙的表面,心想跟不熟悉的人一起吃饭就是这点不好,别人照顾得太周到到头来还是你不自在。


    不过这种不自在在正式开始吃饭后很快消失了。首先是金容仙发现文星伊跟自己一样,属于吃饭特别慢的那种人,她觉得这特别难得。要知道两个人一块儿吃饭除了口味合不合得来重要,这进食速度也是必须考虑的一环,一个人进度快于另一个太多,饭桌上就总是弥漫着些“追赶”的尴尬。她是个吃饭慢的,那种压力感她一直深有体会。


    再就是她发现文星伊是个挺妙的人,虽说与她职业领域完全不同,两人随口谈论也方方面面总能接上茬,好像有她在沉默永远来不及发展成冷场。不过比起见多识广,金容仙还是觉得文星伊身上的分寸感更难能可贵,她不逞能也不尖锐,跟她聊天金容仙觉得像她每晚睡前摩挲脖子上那块和田玉时候的感觉,温温润润的。


    而且,她做饭还挺好吃的。金容仙放下汤勺,又往嘴里送了口芹菜炒肉。


    那次之后,文星伊偶尔在楼道里遇见她的邻居小姐会格外温和地打招呼,再笑着聊上一两句,然后那天律所的同事们就会得到一个心情格外靓的文律师。你看生活真的很平淡,平淡到早上的金容仙说话时扑闪两下眼睛,文星伊就觉得阁楼小屋的天窗给掀开了,一室天光。


    快乐是小事,人却难得。


    又是周末,文律师这次好赖控制住了自己没往家搬超市,结果晚上做饭时“惊喜”地发现自家八成新的电饭煲“争气”地罢工了。


    她看看摆开在流理台上的食材,脑子里艰难地天人交战着:要不,真的一整周都在外面吃?


    她懊恼地叹气,认命地回到玄关穿鞋,却被外头的惊雷吓得差点没扶稳,下一秒,窗外已是大雨倾盆。


    文律师没脾气了,她最讨厌下雨,这下她是绝不会出门了。点外卖?讲道理她真的觉得外卖没什么好吃的,关键是她没有点外卖的习惯。有时候就是这样,你利弊都分得清楚,出了状况要你选择的时候还是不会愿意离开习惯。


    她脱了只穿了一只的鞋站在门口发呆,然后看着自家的木门突然想起了一门,不对,两门之隔的那个人。金容仙应该有电饭煲吧?虽说她说她不怎么吃主食,不过应该家里还是会备着吧,不管了,得去问问。


    文星伊蹬着拖鞋一把拉开了门,直到敲响对面那扇门时都没有抽丝剥茧出自己心里的窃喜。


    门打开了,门里的金容仙今天穿了件姜黄色毛衣,中长发披着,眼妆比平日见到的重些,所以妩媚多了几分,只是一笑起来就又是温暖的晴日——文律师也暗自惊讶于自己的观察能力,大概校对时恨不得一目十行的劲头用到生活里就是这个效果。


    文星伊在来得及说明来意之前就被金容仙请进了家里,“进来再说吧,喝果汁吗我去给你倒点。”她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弱,显然是人已往厨房去了。


    文星伊只好先转着眼睛四处望一圈,墙纸是并不明艳抢眼的那种绿色,简约的置物架上用夹子夹了不少照片、图画装饰,错落地点缀着,看得出是主人用心布置的。照片多是些风景,图画则各有妙处,文星伊对绘画一知半解,也看得入神了。


    金容仙真拿了杯橙汁出来,见文星伊整张脸都凑在一幅画前,于是走上前一边把橙汁递过去一边介绍道:“呐,这个是我画的哦。”不知怎么就有些小猫讨食儿似的既视感。


    文星伊接过果汁,真心地称赞道:“虽然我是个门外汉,说不出什么专业的见解,不过真的感觉你画得很好呢,不像我,完全是个手残,真是羡慕啊。”


    文律师笑起来,下一秒肌肉又有些僵住,因为邻居小姐自然地顺势握住了她的手,一边展开她的手掌一边说着话:“你的手真好看,光用来写文件是浪费了点。”金容仙的亲近突然却并不突兀,好像她们本来如此密切。


    金容仙的手更小些也更软些,只是文星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觉得那一根根手指指尖都在发热。


    金容仙的一切都是特别的。不是文星伊主观上先得出了这个结论,而是每次同她接触身体的反应逼着文星伊承认。


    这个话题已经走到尽头,于是文星伊趁着这个档口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说实话借电饭煲这种事她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还好金小姐完全不把这当成是什么奇怪的事,因为她直接提议道:“不如今晚一块儿吃吧?我的意思是,我也正准备做饭呢,所以…”估计金小姐是个嘴快的,这不,话说完自己都觉得唐突。


    “好啊。”文星伊也并没多享受一个人吃饭。


    因为上次是在文星伊家吃的,这次两人就在金容仙家完成晚餐,文星伊抱了些菜过来做了自己拿手的,发现她会颠勺时邻居小姐“哦莫哦莫”地惊叹了一阵,意外地像个小孩子。


    文星伊装着盘,心想这么不吝惜reaction的人大概只有柔软能形容了吧,内心柔软。


    两个人轮番上手,互相给对方打下手,厨房的镬气溢了满屋,倒是冬天里最窝心的热源。


    等到把菜端上桌时文星伊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容仙xi,你今年…多大呀?啊我就是在想称呼什么的这个问题,咳咳,你不要介意。”


    金容仙回头,“我?91年的。”


    “莫?!”天呐,可爱的邻居小姐是姐姐!


    其实金容仙平时论为人处世是绝对对得起她28岁的年龄的,怪只怪她那张童颜外加活泼爱笑的性格总是无形中让人忘掉她实际上的成熟从而降低对她年龄的判断,不过谁又能想到28岁的金容仙时至今日还是个酒精垃圾三杯就倒呢?


    反正文星伊是没想到。


    文星伊听到走廊里异常声响的时候是晚上近十一点,也许是哪个醉鬼,她想,虽然时间还不算很晚。门外消停了一阵,继而又传来响动,离她很近,似乎是有人在砸对门的门,这让她一下就无法坐视不管,毕竟她跟金容仙还是有些交情,潜意识里她也担心那个在她看来有些需要保护的姐姐。


    文星伊谨慎地从猫眼望出去,愣了一下,然后立马拉开门跑了出去——得,确实是个醉鬼,只是她一眼认出那是金容仙,所以是醉鬼自己正跟自己家门过不去呢。


    她过去扶住金容仙,对方身上的酒气并不浓重,只是头脑显然不清醒,脸颊红扑扑的,还嘟着嘴一副不满意的样子。


    文星伊失笑,瞄见金容仙手里的钥匙才明白过来这是小醉鬼开不开门跟门在置气呢,难怪把门拍得“哐哐”响。


    趁文星伊不注意,金容仙挣扎着又踢了那门一脚,文星伊嘴里说着“我的乖乖”,忙把金容仙带离了门边——她倒不是心疼那门,她是舍不得怀里的姐姐弄伤了自己。


    隔壁的邻居似乎是忍无可忍了,开了门喊了一嗓子:“怎么回事?让不让人睡觉了?!”估计是早睡一族,这会儿被吵醒可憋着一股气呢。


    文星伊赔着笑脸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朋友喝多了,我马上把她送回家。”可是金容仙好像被邻居的大嗓门吓着了,条件反射地瑟缩了一下。


    太可爱了。


    文星伊安抚了邻居低头看金容仙,心说金小姐怕不是个万花筒,扭一下换个角度场景这展现的就不一样,反差一重接着一重。


    文星伊用金容仙的钥匙把门打开,把金容仙安置在床上,又替她卸了妆。看着金容仙躺在床上随着呼吸起伏的胸膛,文星伊是不敢帮着换睡衣了。


    天气已经开始转暖,金容仙先前换上了薄被,文星伊还是稳妥地掖好了被角,顺便祈祷金小姐没有蹬被子的不良习惯。临走前她蹲下身子,从金容仙饱满的额头、纤长的睫毛凝视到微张的唇瓣,终于把之前没说完的半句话轻声说出口:“但好像都是魅力啊。”






    金容仙第二天一下了班就来敲文星伊家的门道谢,虽然她在社交软件的聊天界面一大早已经真情实感地说过谢谢,不过她还是觉得麻烦了人家,总是当面道谢真诚一些。


    开门之前文星伊刚给大发栓好狗绳,此时大发看着门外的金容仙,打了个喷嚏,又甩甩身子把一身的毛抖得翻飞。


    “改天我请你吃饭吧。”要说金小姐表面上看起来挺乐呵和气一个人,其实是个怕生的,这类人的一大特征就是顶不愿意麻烦别人,也最怕欠别人人情。


    从文星伊的角度昨晚上的事自然是举手之劳,再说对方是金容仙,估计邻居小姐吐她一身她这个洁癖顶多心里头捶胸顿足,也不会当场撂下金容仙不管。


    她眨眨眼,没有漏过邻居小姐脸上的认真,但心里实在觉得小事一桩不值得金容仙破费,于是她回身看看自家的傻狗,笑得有些狡黠,“吃饭就免了,回报的话,就陪我一起遛狗吧。”文律师也是在职场摸爬滚打的,自然知道怎么说让对方无法拒绝,更何况她wink起来着实有那么些让人移不开眼的意思。


    金容仙对大发好像是那种明明觉得可爱又不太敢亲近的态度,文星伊猜测她也许小时候被狗咬过,于是文星伊停在一条长凳边,并招呼金容仙也过来坐下。


    刚养大发那阵文律师还是有半腔热情要训狗的,还特意去跟有多年经验的朋友取经,不过到头来面前这只吐着舌头的傻狗还是只学会了最简单的那几个罢了——才开春不久,这狗就热得吐舌头了,莫非是内火旺?文星伊思绪有骤然的发散。


    文星伊侧头看金容仙,“要跟它玩吗?它挺乖的。”其实并不是询问,她还是能读出金容仙释放的信号,虽说对方不是有意暗示,所以她手掌做了一个下压的动作,“坐下,大发。”


    大发很给力,第一次听到命令就后腿一弯稳稳坐住了,文星伊递了块儿零食给它,余光瞥见金容仙开朗的表情,于是伸手揉了揉柯基犬的脑袋,语气称得上是温柔宠溺:“傻狗。”看来学的那些也够用了。


    她又对金容仙说:“它还会握手呢,你要不要试试?”


    没想到邻居小姐咬了咬唇,别别扭扭半晌说了句:“你别老叫人家傻狗嘛,不傻都被你叫傻了。”


    可以,文星伊还以为金小姐是还没能从童年的阴影里走出来呢——虽然是她单方面脑补的被狗咬过的阴影——合着人是在为这只狗打抱不平,又觉得直接跟自己说不太客气。


    文星伊嘴上说“好”,暗地里眯着眼打量着大发,啧,看在你还有点利用价值的份上,因为你被训的事我就不追究了——文律师这人还是挺小心眼的,尤其是人金小姐啥也没说她就加了砝码往心里去了,只是最后全都怪到大发头上。


    至于文星伊眼中大发的利用价值是什么,当然是帮助金容仙摆脱童年阴影、重新与狗狗亲近并露出打从心底里开心的笑!好在文星伊还是及时停止了想象一人一狗和谐玩闹的场景,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其实戏有点多。


    大发似乎挺喜欢金容仙,颇有些机灵地把肉呼呼的小爪子搭在了金容仙伸出的手上,只是作为一只柯基,它实在是有些短手短脚,连带着金容仙得深深弯下腰去。


    文星伊在一旁看着,看到金容仙近乎小心翼翼地轻轻收拢手掌,握了握那只小肉爪。她咧开嘴角笑,笑得脸颊肉鼓鼓囊囊,像只偷了食儿的小松鼠。


    文星伊突然有种漏风的房子被填实的熨帖的满足。


    文星伊轻轻捏住金容仙上衣的边缘往下扯了扯——衣服因着金容仙弯腰的动作拉上去露出了一片皮肤——动作倒是比金容仙逗狗还要如履薄冰,“小心着凉。”她说。


    月光下大概她眼底是一片温柔,只是金容仙回头时受限于角度被路灯晃了眼,眼前的人在光晕里有点模糊。





    那之后文星伊和邻居金容仙的交集委实称不上多,她告诉自己,这才是正常的,巧合总不会一直巧下去,可是心里还是不情愿。但暂时也就止于不情愿了,她是个律师,工作繁忙,精力并不充沛,并非热情的人。


    金容仙最近有点忙,早出晚归的,文星伊几次想再邀她来家里吃顿饭,都找不到空。


    这一天,金容仙好像没有回来。


    文星伊醒来的第一件事依然是看手机,呼吸灯闪着,她一条条点开,却都与那人无关。


    那天文星伊下班时正撞上搬家公司的壮汉热火朝天地搬弄着几件大家具,她捏紧了手里装着罐装啤酒的袋子,仿佛她站在海岸边凸起的岩石上,坏直觉是不远处奔腾而来的千层巨浪,只要电梯门关上再打开,她就能知道自己的下场。


    事实证明,直觉鼓动得你太阳穴都突突直跳时往往是一语中的的。文星伊提着塑料袋面无表情停在走廊中央,抱着大纸箱的大叔于是好声好气地叫她:“哎小姑娘,麻烦让一让,谢谢啊。”


    文星伊堪堪错开身子,回头一看,发现和金容仙搬来时是同一家搬家公司。你看,记忆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意外地深刻。


    文星伊回到家,摸出手机想要发信息给金容仙问问她为什么突然搬走、为什么不跟她知会一声,到头来又恍然,去翻自己跟金容仙的聊天记录果然手指一划就到了头,她们其实根本没有正经地聊过天,更难以称得上熟悉对方,她们的关系从开始到结束圈定于“邻居”,偏让人挑不出错处。


    事情确实突然,只是本来不是需要特地告知的羁绊,也无谓铺垫的步骤。


    窗外一声闷雷,文星伊拉开窗帘,初夏的雨已经下开了。


    金容仙没说她搬去了哪。


    文星伊想,冬去春来夏又至,秋天太感伤,没来得及和她一起看落叶也好。


    文星伊没再见过金容仙。


    其实很多人就是这样,要说离得远,一个城市再大也被地铁纵贯了连在一起,不再见面的缘由从来都不是距离,而是从前离得近的时候遇到了便是同行的契机,分开了,未来得及迈出一步的人,再平常不过的邀约也开不了口了,不过是没有立场。


    她们并无纠葛,并无亏欠,故事只关乎细节,温柔流淌。如此收场,不过是证明生活肚量颇小,容不下意外。


    那个周末,对门火速地搬进了新人,听谈话打闹的声音似乎是一对年轻情侣。文星伊在家,听见响动没有动弹,电视依然开着,她笑自己不稳重,心被一阵风卷走。


F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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